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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质量丨乌兰察布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

所属分类:行业动态    发布时间: 2020-08-14   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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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场地平整施工质量控制

1.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设计无要求时,应向排水沟方向做不小于2‰的坡度。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,检查点为每100—400㎡取一点,但不少于10点;长度、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一点,每边不少于1点。

2.施工区域内及施工区周围的上下障碍物,应做好拆迁处理或防护措施。

3.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、运行道路和排水沟的畅通、牢固。道路面须高于施工场地地面。

4.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。

二、乌兰察布土石方工程定位及放线质量控制

1.定位控制:根据规划红线或建筑方格网,设计总平面规定复核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定位桩。

2.按设计单位工程基础工程平面对柱基、基坑和管沟的灰线进行轴线和几何尺寸的复核,并核查单位工程放线后的方位是否符合实际图纸的朝向。

3.挖土前,应预先设置轴线控制及水准桩,并要定期进行复测和校验控制桩的位置和水准点标高。工程轴线控制桩设置离建造物的距离一般应大于2S(S为挖土深度)。水准点标高可引放在已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,也可以在离建筑物稍远的地方设置水准点,并设有明显的围护标志。

乌兰察布土石方工程

三、土方开挖

1.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,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,以利泄水及边坡的稳定。机械挖土时,如果深度在5M以内,可一次开挖,在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—30CM厚的土层,用人工开挖和修坡,边挖边修坡,保证标高符合设计要求。挖土标高超深时,不准用松土回填到设计标高,应用砂、碎石或低强度混凝土填实至设计标高。

2.为保证土方工程顺利进行,须做好坑内排水和地面截水、降水、排洪工作。

3.基坑开挖完毕后,应由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、勘察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等单位现场验槽,检查地基土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、设计图纸是否相符,有无破坏原状土的结构或发生较大的扰动现象。基坑常用的检验方法有:表面检查验槽法(简称“观察法”)、钎探检查验槽法、洛阳铲探验槽法及轻型动力触探法等。

4.基坑验槽时,应做好验槽记录。对柱基、墙角、承重墙等沉降灵敏部位和受力较大的部位,应作出详细记录。如有异常部位,要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。

四、土方回填施工质量控制

1.回填材料的粒径、含水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和规范。

2.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、树根等杂物,抽除积水,挖出淤泥,验收基底标高。

3.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、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经试验确定。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,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%。冬季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-25%,预留沉降量比常温时适当增加。土方中不得含冻土块及填土层受冻。